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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州市市本级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7     

 

        根据《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执行。“中小微企业”认定依据参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开展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32号)的划型办法和我市社会保险局的划型结果确定。

        按照“免申即享”惠企经办模式,经后台大数据比对,核实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条件,现将第一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拟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7日至8月24日

        咨询电话:0722-3237739

        咨询QQ群号:329313376

        附件:《2021年随州市市本级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拟发放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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