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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返乡创业示范类项目评选奖励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18     

为引导和扶持更多人员回随州返乡创业,促进就业,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和国家就业优先战略为指导,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创业示范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9220194

三、组织机构

组织单位:随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财政局

承办: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火凤凰云创空间科技(随州)有限公司

评审机构: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人社局委托随州市火凤凰云创空间科技(随州)有限公司邀市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市人社局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项目申报条件

1、截至20l8121日,创业主体为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满l年,且未满8年的企业或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2、主要面向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推广价值;

4、创业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纠纷;

5、企业遵纪守法,有较好业绩和声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企业类项目吸纳就业20人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类项目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30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优先

五、申报示范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随州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发展报告,包括产品或服务、发展历程、项目优势、销售利润以及发展规划情况;

(三)申报项目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1、带动就业(创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2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近六个月员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4、成员出资总额等经营规模证明材料。

六、申报示范项目的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的各类项目经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核,择优315日前向市人社部门推荐上报原则上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各推荐15个项目参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高新区各推荐5个项目参评。各参评项目在资料提交同时要积极做好路演准备。

七、评审认定示范项目程序

  (一)初评火凤凰云创空间科技(随州)有限公司聘请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通过路演方式进行评审,综合项目申报材料和路演情况提出初评分数和示范项目候选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初评于330日前完成,分数占60%

  (二)复评。由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给出复评分数,复评于4月底前完成,分数占40%

(三)公示认定。人社部门综合考核后对示范项目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研究后报市政府认定为随州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并根据评审意见给予奖补。

八、资金和奖励

火凤凰云创空间科技(随州)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费用依据其开展活动服务情况据实拨付。

对申报的随州市返乡创业项目评审为三个等次并给予奖励。

随州市返乡创业引领项目5个,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计25万元;

随州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10个,每个给予3万元奖励,计30万元;

随州市返乡创业优秀项目15个,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计30万元。

申报联系人:夏银华 电话:3267096

随州市返乡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创业)人员花名册.docx

随州市返乡创业示范类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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