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我市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申领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积极申领。
一、相关政策
项目 | 享受对象 | 政策内容 | 政策依据 | 受理机构电话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企业 |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鄂人社发〔2021〕4号 | 市本级:3229169 |
中小微企业 |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鄂人社发〔2021〕4号 | 市本级:3229169 | |
企业 | 对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 鄂人社发[2021]25号 | 市本级:3229169 | |
企业 |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 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 市本级:3229169 | |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 鄂财社发[2017]102号] | 市本级:3229169 |
小微企业 |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鄂人社发〔2021〕4号 | 市本级:3229169 |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社保关系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具体申报程序按上表联系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三、受理截止时间
市本级各项补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各县市区受理截止时间自行规定。
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