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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报开始了
发布日期:2023-09-18     


依据《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37号)精神,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场租水电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随州市内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租赁场地创业正常经营的,且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依据租赁面积,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最高期限为三年。已享受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初次创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

(二)申报对象为其创业项目的法定代表人,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全程参与项目经营。

(三)经营场地为租赁场地,且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

(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合法经营。

四、申报材料

(一)《随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

(四)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场地照片;

(五)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执行情况)。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场租水电补贴的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创业地(工商注册地)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市直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到市政服务中心C区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申报;网上申报程序完善后可网上直接申报。

(二)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最高期限为三年,享受期未满的大学毕业生正常经营的,可继续申报。

(三)相关补贴申报样表可在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hbszjob.cn/)下载,逐项如实填报。

(四)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即日起开始申报,11月底前审核完毕、经公示无异议的,集中上报审批后报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六)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由属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同级人社局复核。在拨付资金前对项目的经营状态进行再核实,对创业项目注销、破产和不再由本人经营的,不得给予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随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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